考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失业保险补贴
(泉州市失业保险支持职工提升职业技能通知)
近期各地人社部门已开始受理申请,请符合条件者尽快办理!
一、申领条件
1、在职企业职工,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(含36个月)以上的。
2、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(以发证日期为准)。
二、补贴标准
初级(五级):1000元
中级(四级):1500元
高级(三级):2000元
三、申领事项
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,持身份证、职业资格证原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,申请时间为每季度第一、二个月。
(受理单位一般为各县、市的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,各地名称有区别,泉州市级为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)
四、申报材料
需提交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职业资格证书》、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指定银行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。
(注:《就业创业证》办理一般与申领补助同一单位,均为当地就业中心,具体办理流程咨询当地就业部门,各地要求提交资料有所不同)
五、注意:有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补助
1、累计未交满36个月失业保险;
2、申请人非企业在职职工(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下岗均不能申领);
3、非《职业资格证书》或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》;
4、2017年1月1号之前颁发的证书;
5、已凭证书享受其他如‘见证补贴’‘企业直补’等形式补贴的;
6、证书核发日期超12个月;
7、二级(技师)、一级(高级技师)证书尚不能申请。